國土計畫明(114)年4月底上路,近來中南部農地市場交易趨熱,不少地政士與房仲業者皆忙於介紹農地或進行申辦地目變更,市場上各種不實訊息雜亂,甚至傳出一些地主遭矇騙低價出脫農地,或是明年5月後違規農地將遭天價罰金等,國土計畫上路後的農地市場變化,也成為最近不少地主、地方政府關心議題。
國土管理署針對天價罰金部分即說明,依據國土計畫法第38條規定,是針對大規模違規使用,在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原則的情況下,訂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未來將視個案違法情節依法裁處。
但是,一般小面積之土地使用違規與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相同,罰款為6萬到30萬,並非國土計畫法上路後,所有農地違規均應裁罰高額罰金;2公頃以上之大型開發案,會視違規情節適用30萬以上之罰則。此外,違反國土計畫法釀成災害、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者,才會受到刑責處罰。
另外,因國土功能分區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轄內農地條件及各級國土計畫指導來進行劃設,明(114)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未來各縣市政府也可依照地方發展需求或重大建設需要,在符合國土永續與土地適宜性,依照國土計畫法第15條辦理。